財政部統計,101年度發放股利1.7兆元,共分配本國法人7千餘億元,本國自然人近6千億元;從股利分配結構觀察,我國法人占比逾4成,自然人占3成3,約四分之三的股利由本國人獲得,另四分之一則分配予外國法人,外國自然人占比不及0.5%。

工商時報【記者林淑慧、郭建志╱台北報導】

以101年股利來源為例,就上市公司資本來源與股利分配結構來看,本國自然人提供資本4成,獲配股利僅占3成;外國法人提供資本不及四分之一,卻獲配超過3成股利,當年度有超過4,000億元股利,落入外資口袋,裡面可能有很多是假外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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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躲避高股利稅債務協商率-假外資盛行-215005747--finance.html

財政部統計,101年度21萬家發放股利企業中,逾7成5發放金額低於100萬元,占整體股利比重僅3%;而發放1億元以上者比重不及1%,惟占整體股利逾8成,其中10億元以上僅229家,即貢獻近6成股利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另官員從統計資料也發現,近年國內股利發放來源,有集中於特定行業及大規模企業的情形。

官員說,由股利來源觀負債整合察,近半數來自於製造業(48.4%),金融業(20.3%)、批發零售業(11.6%),三者合占八成。製造業中,又以電子相關產業占比最高,化學材料業則緊追在後。

躲避高股利稅率 假外資盛行

財政部以101年度資料指出,本國人申報股利所得近6,000億元、繳稅1,028億元,而外國人獲配股利只須就源扣繳20%,只繳728億元的稅,由於內外資稅率有別,據推測,應有不少大股東以假外資身分投資台股,稅率最高可相差25%。若再加上本國自然人股利需繳2%健保補充保費(外資不用繳),兩者最高差距更達27%。

今年起,綜所稅最高級距增列45%,明年報稅適用,大股東的股利所得併入綜所稅申報,稅負一定增加,但若在開曼群島等地設立紙上公司,再以外資身分在台股進出,稅率僅20%,而且所獲股利也不用繳交2%健保補充保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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